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加强政府采购文本标准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0〕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省财政厅通过全面清理2005年以来印发的政府采购文件,总结政府采购实践经验,制定了《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时如遇以前省财政厅印发的有关政府采购文件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